波克棋牌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5-08-15 09:49:27 字体: [ ]

2025年08月15日修订)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市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3.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及相关政策;

4.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人事任免;

5.市政府办公室预算、决算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市政府门户网站:;

2.现场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档案馆(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市图书馆(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中路6号)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获取相关信息;

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公报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频道“政府公报”专栏查阅,纸质公报可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查阅;

4.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首先要确定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由于各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制作相关政府信息,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在相应政府网站查询,或向“连云港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咨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明,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s.gov.cn)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版本见附件1)。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波克棋牌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波克棋牌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邮编:222006;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518-85814499。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波克棋牌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8139,邮政编码:22200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518-85838139或发送至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渠道”)。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的,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波克棋牌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jpg

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波克棋牌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波克棋牌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波克棋牌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波克棋牌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波克棋牌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专项规划
计划总结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15-07-30 00:00:00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波克棋牌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9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4〕61号)及《中共连云港波克棋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发〔2014〕61号)精神,设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拟定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发布全市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

  (四)指导和监督全市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查处重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跨区域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打假活动;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全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五)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六)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市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

  (七)统一组织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全市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市场和获证组织;负责全市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及认证咨询工作的监督管理。

  (八)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九)组织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宣传、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等工作;协助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承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承担市级质监部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管理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综合执法处)

  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职权起草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按照授权范围承担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承担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法制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普法的组织工作。

  指导和监督全市依法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违法行为;按分工组织协调全市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打假活动;组织协调全市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承担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协调督办工作。

  (四)质量管理与监督处

  拟订全市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发布全市质量状况公告;组织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实施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制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工作;根据职责分工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承担省级监督抽查的整改复查工作;督促指导对市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

  (五)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宣传认证认可国际指南、准则、标准;承担实验室、检查机构及相关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实施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培训、认证咨询工作;受理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协助组织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六)标准化处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协助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承担新产品、引进技术重大项目标准化的审查工作;指导工业、农业、服务业及社会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市主要贸易国家(地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的研究、评议、预警、应对及信息服务工作;组织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全市标准情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七)计量处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指导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和市属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量值溯源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负责市管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组织指导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组织协调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能源效率标识的管理;负责全市计量检定人员及全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与计量行政审批工作有关的事项。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组织实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和实施,指导协调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与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工作有关的事项。

  (九)行政服务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机关行政审批工作规章制度;承担机关行政审批职责,依法办理机关行政许可、行政服务等事项;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其他与行政审批工作有关事项。

  (十)计划财务科技处

  承担市级质监部门财务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市级质监部门预、决算,并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市级质监部门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罚没物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各项经费、资金、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管理票据;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拟订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业务计划;承担市级质监部门基建、技改及新增检测项目的立项和上报工作;制定市级质监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的发展规划,负责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的申报工作;承担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质监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3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处长(主任)20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0名,副处长(副主任)10名。另核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他事项

  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是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应及时通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两部门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